嘉定区方泰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和《2021年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现就本校2021年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班额不超过45 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领导小组
组长:姚忠
副组长:马建平、沈艳
组员:陈洁、陈华、刘海燕、张凤、姚晓艳、张健伟
三、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四、招生计划
开设7个班,计划招收学生315名
五、划片学区
安亭镇“东至镇界;南至京沪高铁;西至吴塘河;北至镇界”的地区。
六、排序方法
(一)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镇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本镇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
6.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按照积分高低排序。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本镇内的人户分离申请不予接受。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镇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七、学校验证安排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周六),为学校本市户籍生验证日;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周日),为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及非本市户籍生验证日。同时,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1.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2.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八、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39500100-857
九、学校承诺
承诺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嘉定区方泰小学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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